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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河北省技术转移(交易)机构开展2018年度评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30   浏览次数:0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科技局,雄安新区管委会改革发展局,各技术转移(交易)机构:

  根据《河北省技术市场条例》《河北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确认及绩效评价办法(试行)》(冀科成市〔2015〕6号)和《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技术转移机构工作指引”的通知》(冀科成市函〔2016〕16号),决定对河北省技术转移(交易)机构开展2018年度评估。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目的

  为引导和支持技术转移(交易)机构健康快速发展,2019年省科技厅将继续对2018年度业绩表现突出的技术转移(交易)机构给予支持,以培育优势品牌,进一步提升我省技术转移(交易)机构的服务能力。特开展此次评估。

  二、评估范围

  常设技术市场、技术转移机构(含国家级、省级示范机构和中国创新驿站站点)、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等均可按要求填报相关资料,经审核合格后可参加此次评估。

  三、评估程序

  1.系统登录

  ①2018年度技术转移(交易)机构评估使用“河北省技术转移机构管理系统(www.cgzhzx.com-转移机构评估)”进行在线数据填报。

  ②已登记的技术转移(交易)机构,使用系统分配的原用户名、用户密码登录在线填报系统。

  ③新设立的技术转移(交易)机构,向各机构所在地科技局获取用户名和密码,在系统中进行首次信息的填报。

  ④省属机构可直接向河北省技术转移机构联盟秘书处获取用户名和密码。

  2.资料填报

  ①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按要求填写年度绩效信息,同时上传相关支撑材料。年度绩效信息主要包括2018年度所完成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份数、成交额及举办、参与的技术合同登记培训活动。

  ②常设技术市场、技术转移机构(含国家级、省级示范机构和中国创新驿站站点)、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按要求填写年度绩效信息,同时上传相关支撑材料。年度绩效主要包括2018年度促成交易项目、技术转移活动、案例发布等内容。

  3.资料审核

  ①各类技术转移(交易)机构首先进行基本信息的填写或更新,之后进行相关资料和支撑材料的填写,确认无误后,在线提交属地科技局审核。

  ②各市科技局对属地内相关机构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可退回各机构进行修改,重新提交,直至数据审核无误后,由各市科技局提交河北省技术转移机构联盟秘书处。

  ③河北省技术转移机构联盟秘书处进行在线查看和审核,并可退回各机构进行修正、补充,重新提交。

  4.组织评估

  省科技厅将委托第三方机构按要求组织专家实施评估。评估结果将在河北省科技厅网站予以公告。

  5.其它

  新设立的技术转移(交易)机构可同时申请加入河北省技术转移机构联盟。

  四、填报时间安排

  网上资料填报系统已于即日开通,填报提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3日24:00时,请抓紧时间填报。

  五、联系方式

  河北省技术转移机构联盟秘书处:

  耿玉彬    0311-85819748

  陈 华    0311-85879748

  技术支持电话:

  河北省技术转移机构管理系统  15383230865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2019年3月25日